第55章(1 / 2)

默脉 木更木更 1772 字 14天前

林暮看了一遍,说:“挺好的,你不要没自信。”

曹湛不放心:“会不会很没劲啊?”

他用不来特别好听或者好看的华丽辞藻,通篇都是大白话,有些地方甚至唠唠叨叨的,语句通顺也存在问题,林暮看到一半还得问他什么意思,在帮他把语序调整好。

“真写的不错。”林暮安慰他,“你不要怕,到时候上去就念,不要看底下人的表情,也别理他们说什么。”

曹湛可怜巴巴道:“他们骂我怎么办?”

林暮表情严肃:“我帮你骂回去。”

林朝没比赛结束回国之前,林暮家里都是没人的,江婉和林燕来基本跟着女儿跑,儿子散养这么多年了,每天一个电话就算关心过了。

暑假里林暮也没什么地方想去,陆戎最后填完了志愿,就等着最后调剂确定专业,他倒是不紧张,林暮却在晚上为了他分数到底能不能进想进的专业愁的翻来覆去。

“去不了新闻系也能去别的。”陆戎没太多意见,“反正不会没有书读。”

林暮看着他,眼神就跟看一条小狗似的无奈,他说:“专业很重要的,你选了三个,运气好的话还是能有机会,运气不好只能调剂了。”

过了一会儿,林暮又自言自语道:“不会运气不好的。”

陆戎在一旁笑出了声来,他抱着林暮晃了晃,脑袋埋在他肩膀里没有说话。

许一鹭回来当天是和孙海一起的,林暮他们去接时就在火车站看到了狗。

大连导盲犬中心的老师陪着,将一只白色拉布拉多的犬绳递到了许一鹭的手中,他们还得磨合一阵子,最后通过评估了,许一鹭才能真正拥有它。

“我能看见一点。”许一鹭蹲下身,摩挲着狗脑袋,“它真可爱。”

周围没人说话,大家内心其实比许一鹭还要激动些,拉布拉多小心地伸出舌头,舔了几下许一鹭的手,他似乎因为痒痒,笑出了些声音来,最后表情特别满足地伸出胳膊抱住了狗脖子。

“林朝明天就和安锦城回来了。”许一鹭走的时候还特意拉住林暮说悄悄话,“他们直接去学校参加校庆,你可不能棒打鸳鸯哦!”

林暮已经没刚开始听说“世纪之恋”时那么气了,陆戎说他有点“姐控”,林暮并不是太承认,要说“控”什么,他们全家对林朝那都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拿在手里怕摔了,自己也没全部什么都依着当姐姐的,该说还是得说。

陆戎和许一鹭似乎都挺怕他明天看到林朝和安锦城在一起会大闹校庆的,林暮只好再三发誓自己一定不乱来。

校庆这天主角其实不是已经毕业的那么多人,更多的是为了欢迎即将开学的新生,方诺这才考上坤乾,对这种事情当然很积极。

林暮其实挺同情他的,等他来上学了,万一有什么成就,被钟和蹭上个八百年热度,方诺大概就不会觉得现在参加校庆是个特别好的事儿了。

但林暮不说,他现在和钟和站在一条阵线上,特别支持坤乾这种“贪慕虚荣”的行为。

莫晓晓和李子来的晚,两人自从确定了大学后,打扮一下子就时髦了,不但烫头还染颜色,莫晓晓穿着短裤,露着退,学弟学妹们都忍不住偷偷看她。

“这届有个孩子和你情况差不多。”一圈熟人围在一起聊天,孙海突然想起来,伸出手指了指新生队伍。

莫晓晓来了兴趣,探头四下看着:“哪儿呢?”

李子也在找,她眼睛尖,一下子就看见了。

“站第五排,那小男孩儿。”李子指给莫晓晓看。

男生大概发现了学姐学长们在看他,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脸红的漫上了耳朵,遮遮掩掩地藏起来左胳膊。

“还不好意思呢。”孙海笑起来。

莫晓晓盯着对方看了一会儿,她也跟着露了个笑,轻声道:“没事,他会慢慢长大的。”

林朝和安锦城站在最外一圈,陆戎陪着林暮和两人面对面站着,陈美花也来了,和许一鹭夹在中间,他牵了条狗。

这三方阵营的交流其实很有意思,林朝和林暮比划手语,陆戎和安锦城都看得懂,却不方便参与,两人四手动作已经很大了,要是他们再掺和进去,真就看着跟打群架差不多。

许一鹭眼睛不方便,陈美花则是完全看不明白,只能靠陆戎讲给他们听,但毕竟不是常用手语的人,翻译起来磕磕绊绊,安锦城实在听不下去也加入了进来。

结果姐弟俩“说话”,陆戎和安锦城跟演双簧一样说台词,陈美的脑袋在中间像个钟摆,一会儿看陆戎一会儿又去看安少爷,许一鹭牵着他的拉布拉多像来听戏的,很是津津有味。

【你啰嗦死了。】林朝比手语的动作非常用力。

安锦城明显夹带私活,很有个人情绪的把这话翻译了出来。

林暮瞪着眼,快速动着手指:【安锦城刚才说我坏话!你帮他还是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