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节(2 / 2)

夜晚的丛林比白天危险几十倍,这个时候,佣兵们就会退回基地。

路黎和秦宇并没有,因为他们已经到达资料上记载的地方,罗根草其实没有任何杀伤力,但是其伴生的啃食花却是一种很危险的植物,所以只要找到啃食花,就能找到罗根草。

地形开始出现变化,不再是一望无际的低矮丛林,一片森林错落其中,地形崎岖,绵延起伏。

两人走了十来分钟,远处出现一片巨大的湖泊。

湖泊平静极了,洒着落日的余辉,微风吹过,波光粼粼。

“这就是罗根草生长的地方,不会是在水里吧。”路黎左右前后看了看,都没有发现类似的,湖边倒是有一小片花,但看着完全不像。

资料里的啃食花是一种会吃人的花,个头比较大,直径达到半米。

“你在这里等一下,我去看。”秦宇大步迈过去。

湖泊的面积很大,对面模糊不清,需要走过去才能看到,湖边的花确实小,不是啃食花,但是同样有危险,在这里,越是好看的东西,越危险。

秦宇走过去就被藏在暗处的东西偷袭,那东西还没到面前就被他一刀划成两截,是一种小虫子,个头很小,不小心一些还发现不了。

路黎隐约见到草丛里有一堆灰白色的骨头,应该就是闯进这里的人或动物。

秦宇已经走到湖边,水很清澈,一眼能望到很深的地方,不过湖泊很深,所以看不到底部天空突然晃了一道刺眼的光芒,路黎闭了下眼,同时提醒:“小心。”

一条藤蔓突然从水里冒出来,藤蔓泛着晶莹的光芒,有些透明,潜伏在水里的时候根本看不到,突然冒出来朝秦宇卷过去,似乎要把他拖到水里去。

藤蔓卷住秦宇的手,不过没能把他拖下去,只见他用力一扯,水下的藤蔓反而被扯上来一大截,哗啦啦的,更多的藤蔓从水里冒出来,粗略一看有十几条,呼啸着朝秦宇捆去。

路黎紧张的盯着,没有注意到身后一点红色在慢慢的靠近他。

秦宇动作很快,只是一眨眼,地上就多了数十截藤蔓,不过几秒,藤蔓就从透明变成了青绿色,原来这是一种会变色的藤蔓。

很快,十几条藤蔓就被切成数十段,不过水中又冒出几条,秦宇抬手就要将它们全部斩断,忽然朝路黎望过去,手中同时出现一把匕首,朝他甩了过去。

匕首从路黎边上的飞过去,扎中在他身后张开血盆大口的花蕊。

正是他们在找的啃食花。

花蕊里发出一道细小的尖锐声音,整朵啃食花从空中跌落下来,一条细长的虫子从里爬出来,操纵啃食花吃人的正是这种虫子,它能够分泌出一种唾液,这种唾液具有很强的腐蚀性,人或动物被拖进去后会被活活的腐蚀而亡。

路黎立刻补了一枪,绕到后面一看,才发现他们要找的啃食花就在后面,像喇叭花一样,寂静无害的立在一旁,生长在它们旁边的杂草正是罗根草。

偷袭他的这朵啃食花是距离路黎最近的,它的根系比较发达,能够偷偷的绕到他身后。

秦宇解决掉水里的藤蔓走过来。

在啃食花的四周,散落着许多衣物皮毛,这些都是被啃食花腐蚀掉,剩下的腐蚀不掉吐出来。

路黎把虫子死掉的啃食花踢开,又从空间扣取出一个小瓶子,问道:“需要准备一下吗?”

“不需要,撒吧。”秦宇将匕首换成杀伤力强大的粒子枪。

路黎打开瓶子,将里面的液体洒出来,那是一种淡而无味的液体,但对躲在啃食花的虫子来说却有一股致命的吸引力。

几秒后,啃食花开始颤动起来,一条条虫子从花蕊里爬出来。

有一条虫子爬出来,眦牙咧嘴的朝他们扑过来,秦宇射出一枪,虫子立刻变成一瘫烂肉,大部分虫子甚至距离他们还有好几米。

哪怕知道前方很危险,依然抵抗不了本能,接二连三的跑出来送死,因为这是史密夫研制出来专门针对虫子的香味。

不一会,上百条虫子都死了。

两人绕过虫子的尸体,把啃食花边上的罗根草全都采摘了,离开的时候把这些花一把火烧了。

大火把附近的野兽虫兽引过来,一发现是火,又离得远远的。

罗根草解决了,晚上他们是在丛林中度过的,非常奢侈的用掉了两个能量罩,期间有野兽或虫兽发现他们的存在,因为攻不破能量罩,最后黯然离去。

第二天早上,他们启程去找往生花。

名字听起来很碜人,同样是生长在很危险的地方,因为往生花会散发出一种醉人的香味,闻到的人会迷迷糊糊,陷入梦幻之中,因为死的时候感觉不到任何痛苦,面带笑容,又叫微笑花。

微笑花生长在一片宽阔的平地上,四周都是花海,看起来没什么危险,但是附近栖息着一种鸟兽,这种鸟兽由于体形较小,时常会成为别人的猎物,所以只栖息在微笑花附近,一旦有生物被花香迷惑了,它们会立刻亮出獠牙,叫人死得不明不白。

为了不被微笑花的香味迷惑,到目的地之前,路黎就戴上面具,原本想让秦宇也戴上,他却说不用。

等他们看到微笑花海,路黎看到秦宇神色如常,丝毫没有被影响才确定香味真的影响不了他。

两人一靠近花海,附近的森林立刻飞出一群鸟兽,个体小,但是数量很多,张牙舞爪的朝他们扑过来。

路黎手握着两把粒子枪,每开一枪都能射中一只鸟兽,不一会,花海里就坠落着不少鸟兽的尸体。

二十分钟后,秦宇采够微笑花走回来。

“剩下最后一种是大马兽,这种野兽好像是群聚的。”路黎回想一下罗蕴和给他们的资料大马兽是一种变异野兽,万年前据说个头还没有人类大,万年后变异成堪比恐龙的生物,每次移动都会闹出不小的动静,但是它们的速度和杀伤力同样不低,大马兽浑身是宝,不论毛皮,还是脏器血液,不仅能够强化人类的体质,对精神力的增长还有效果,因此一头大马兽在黑市的价格已经涨到两亿星币。

这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只要猎到一头大马兽,这辈子就不用愁吃穿了,以至于吸引无数佣兵前仆后继。

大马兽之所以能卖这么贵,和它的稀有也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只有苍木星有变异的大马兽

第236章 野兽派的智商

没有变异的大马兽对人类的体质和精神力没有很明显的效果,打个比方的话,那就是一和一百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