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2 / 2)

陈伤 回南雀 2318 字 6天前

上面正好有一则关于夏盛的消息,夏盛起诉炎华世纪的商业间谍案下个月开庭,双方律师团堪称国内顶配豪华阵容,不少人兴致勃勃等着看两方交战呢。

“以前,我和骆青禾最喜欢听他唱歌。”

我怔然稍许,从报纸中抬头。宋柏劳的打字声并没有停下,目光也始终停留在屏幕上。

“他们在异国街头相识,一个是出国留学的大少爷,一个是初出茅庐的年轻摄影师。摄影师对大少爷一见钟情,在路上拍下大少爷的照片,被大少爷发现……”

他吊人胃口的停顿下来,我忍不住追问:“然后呢?”

“然后就删了。不过这个摄影师穷得很,没有旅费只能在街头卖唱,之后的一星期,大少爷每天路过那条街,总能听见他在那儿唱《loving you》……”他停下手头动作,唇角带上些笑意,眼里有些怀念,“以前我和骆青禾都有专属曲目,他的《loving you》,我的《you sure look swell》。所以,直到他们离婚,我都不敢相信一个那么爱我们的人,竟然说走就走了。”

童话故事一样的开头,文艺片般的结尾。

我叹了口气,内心唏嘘不已。恐怕方才宋柏劳早就到了门外,只是不忍打断,听完整首歌才进来的。

“我一度也以为,你的点心……和那首《loving you》一样。”已经没有任何击打键盘的声响,他却还是盯着电脑屏幕,垂着眼帘,并不看我。

我愣了两秒才理清他话里的意思,他觉得我给他做的点心,就像宋霄为骆青禾唱的歌,是一种……求偶行为?

宋柏劳终是抬头,眼里满是苦恼不解:“如果你不喜欢我,当初为什么又要嫁给我?”

第五十四章

【有些秘密,就让我带进棺材吧。】

追根究底,一切误会的源头还要数朱璃的那封情书。要不是它,我和宋柏劳也不会成如今这样。

它让他有恃无恐,以为抓到了我的破绽,将我对他的讨好忍让,通通冠以“喜欢”的名义。

它成功将我塑造成一个可以因为“喜欢”而肆意伤害别人,手段龌龊的“强奸犯”。

这个强奸犯多年后还和继兄再次联手,终于得偿所愿嫁给了当年的“受害人”。

如果一切建立在“喜欢”之上,倒也说得通。但一旦没了基底,失去了依托,所有处心积虑都将坍塌奔溃,变得毫无道理。

宋柏劳会疑惑也属正常,他怎么会想到,为了使这座“空中楼阁”得以延续,宁诗扯了一个多大的谎言来诓骗我。

我与宋柏劳这番纠缠,由朱璃开了头,宁诗断了尾,我们从始至终只能如同两具身不由己的木偶,傻傻被人操控。

如果不喜欢,为什么要嫁给他?

这问题并不犀利,却每个字都像戳在我伤口最痛处。

这七年来,他什么也不知道,只有我苦苦挣扎,只有我陈伤难愈。他转头继续自己的生活,将我像垃圾一样丢在身后。

就连我的“怨恨”,他都毫不知情。

我心里暗叹一声,道:“你也不是因为喜欢才和我结婚的不是吗?当初宁诗骗我说孩子还活着,想要回孩子就要嫁给你,传出朱璃订婚消息后,她才承认孩子早就不在了。你为事业,我为孩子,咱们各取所需吧。”想了想,补了句,“就算不是你,我也会同意。”

他骤然黑了脸,我以为他要发火,等了片刻,他却隐忍着一个字没说。

或许看我一个将死之人可怜,又或者对我心里有愧,他的坏脾气已经许久没有在我面前展露。简直都快让我忘了,他曾经是个脾气多糟糕的人。

“所以,只是因为孩子。”可能忍得辛苦,他嗓音含着丝喑哑。

我淡淡道:“是,只是因为孩子。”

他点点头,垂眸不知琢磨什么,过了会儿又抬头问我:“你还有什么心愿吗?”我愣了愣,还没答,他又接着道,“我是指除了孩子,你还有其他的心愿吗?”

他问的突然,我也有些没想到,怔愣了好一会儿才道:“重新……取得烘培师证。”

“还有呢?”

“没了。”

“烘培师证……”他轻声念着这几个字,若有所思。

我也不知道他问这个做什么,难道是临死前要帮我圆梦吗?

我看他应该没问题问了,低头继续读起报纸。

过了五六分钟,安静的病房内才再次响起键盘敲击声。

怀孕后我对信息素的气味一下子变得敏感起来,宋霄说这是正常现象,他当初也有这样的情况,这可能和孕吐一样,是“反应强烈”的表现之一。

各种信息素气味夹杂在一起,我作为beta无法适应,也不知道如何屏蔽这些气息,状态不好时,就会难受想吐。可只要宋柏劳在身边,他的信息素气息就会占据绝对主导,覆盖掉一切杂乱的味道,让我得以有片刻的喘息。

可能是骆梦白或者宋霄和他说了我的情况,最近他陪着我的时间越来越多,连晚上也会睡在病房。

我睡下时,他仍然在摆弄电脑,没有要睡的意思。

等我晚上口渴醒来,发现之前照着宋柏劳的阅读灯已经暗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床头的一盏小夜灯。沙发展开铺成了床,宋柏劳侧躺着睡在上面,可能实在腿长,整个人都微微蜷缩起来,显得有些委屈巴巴的。

其实我还有个心愿,但我觉得应该是很难达成了。

我想听宋柏劳亲口对我说:“宁郁,对不起,当年没有相信你。”或者“我很抱歉当年那么蠢中了朱璃的计。”要是配上他的痛哭流涕,那就更好了。

但以他这么个性格来说,我恐怕到死都等不到这一天。

再醒来,已经是翌日清晨。

出院过程十分顺利,只是当我走出住院楼要上车时,忽然被人从身后叫住了。

我疑惑地回头看去,只见不远处站着个穿着住院服的瘦弱男人,脸上有道狰狞的疤,还没完全褪红。一只手吊着三角巾,另一只手如同宋霄一般,拄着三脚手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