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2 / 2)

要说唯一的一次不一样,便是周致远大四毕业的时候,最后一天晚上,在女生宿舍楼下,拿着吉他弹了首歌。

但他没指名道姓,也不知道是弹给谁听得,总之那天晚上整个女生宿舍楼都很疯狂便是了。据说还有女生下楼当众表白的。

后来苏遇晴才从文学社的成员嘴里听说,那首歌是他弹给她听的。

苏遇晴在心里盘算着,要不这事还是不要告诉徐淮南了吧。

但她犹犹豫豫的样子,哪里逃得过他的眼睛。

徐淮南从苏遇晴闪躲的眼神里意识到有问题,伸出手来,捏着她的下巴,强迫她看着他,他沉着脸说道,“最好别瞒我。”

苏遇晴便把周致远在女生楼下弹吉他的事情说了出来,说完还解释道,“女生宿舍楼那么多人,谁知道是弹给谁听的。”说完垂下了眼。

徐淮南捏着她的手渐渐收紧,眼神变深,一下将她扯了过来,咬上她的唇,滚倒在沙发上……

如果说此时有什么办法可以浇灭徐淮南心中熊熊燃烧的嫉妒之火。

第一种是:打死周致远。

第二种是:干死她。

杀人犯法,他只好选择第二种。

作者有话要说:  伴娘团(担心):不知道晴妹受不受得住啊……

伴郎团(鼓掌):为南哥打call!!!

***

写文一周年,瞎逼逼几句吧。

一年前的3月7号,开始在晋江连载写文。

完结了六本书。南哥这本是第七本。一路走来,万千感慨堵在心头。

虽然吧,扑街。但是吧,挺开心。

已经全职写文一周年了啊,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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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章

凌晨不知道几点的时候,天空还是漆黑一片。苏遇晴被一阵吉他声吵醒了。

像是从窗外传来的。

苏遇晴摸了摸枕边, 没人。她转过身看, 他果然不在。

苏遇晴坐起来, 披了件衣服, 到窗边,拉开窗帘。

路灯照射下, 男人手里抱着一把吉他, 脸上的神情很认真, 一下一下拨着弦。

一首陌生的曲子,但旋律很好听,轻快而温柔。

他身上穿的不是睡衣, 看来是特地换了一身衣服,白色t恤,蓝色牛仔裤, 看起来清清爽爽, 像一个大学生。

苏遇晴靠在窗边,看着徐淮南, 轻声笑了笑。他昨晚把她折腾地死去活来, 活来死去, 还没发泄完吗。

徐淮南抬头, 看见苏遇晴, 扬起嘴角。

不就是弹吉他吗,谁他妈不会还是怎么滴。

他一曲弹完,单手提着吉他回了家。

走进卧室, 徐淮南把吉他往门边一放,挺.胸抬头地等夸奖。

苏遇晴走过来,抱着他,将头埋在他怀里,柔声道,“我老公弹吉他真好听。”

徐淮南摸了摸她的头发,“还有呢?”

苏遇晴踮起脚尖,在他唇上亲了一口说道,“真帅。”又道,“刚你弹的什么歌?”

徐淮南在她头发上闻了一闻说道,“《写给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的歌》。”

说完轻轻嗓子,唱了一段。

“你温柔的长发

在风中划过嘴角

我幼稚的笑话

为何只有你没笑

你靠着窗发呆

我看你发呆而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