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2 / 2)

飞灰 余酲 2666 字 7天前

梦中的周晋珩焦急不已,刚要上前抱住那具发抖的身体,画面忽而一转,来到s市中心一幢百货大楼下。

他看见自己和易晖并肩走在路上,那是三年前两家安排的相亲饭局之后,他们俩被长辈以“两个人好好聊聊”为由推出来散步。

易晖脸红得不自然,走得也很慢,明明紧张得要命,还在拼命找话题:“你、你喜欢画画吗?”

双手插兜的周晋珩还是少年人混不吝的模样,他不耐烦地皱眉,想起那个为了学画画离开自己的初恋,语气便好不起来:“不喜欢。”

易晖“哦”了一声,错愕的同时又有点失落,不过很快重振精神,继续找话题:“那你喜欢抓娃娃吗?”

周晋珩烦不胜烦,只想快快将这个傻子摆脱掉,冷着脸率先拐进路边的百货大楼,在门口的一排娃娃机前站定。

易晖小跑跟上,看见周晋珩掏钱换硬币,惊喜道:“你会抓娃娃呀?”

周晋珩没理他,换了币就开始抓,奈何心浮气躁耐心不足,大半的钱花出去也没抓到一个。

当他脾气上来抬腿准备给这破机器一脚时,易晖在旁边隔了几台的机器前向他招手:“抓这个吧,这个头圆圆的,一定好抓。”

他犹豫片刻,还是不情不愿地走过去,投币,操纵摇杆,眼看位置差不多,下钩,果然抓上来了。

易晖像个小孩子一样鼓掌欢呼,接过那只哆啦a梦玩偶时满脸不可置信:“这、这是给我的?”

周晋珩敷衍道:“嗯,给你的。”

易晖的脸更红了,羞答答地说“谢谢”,耳廓浮上一层显眼的薄粉。

原以为这样就能让这傻子安静会儿了,谁知出去没多久又开始没话找话:“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哆啦a梦呀?……这个哆啦a梦好可爱呀,我要把它放在家里,放在床上,每天都能看到它……对了你喜欢什么,可以告诉我吗?”

周晋珩被他吵得头疼,猛地站定脚步,易晖没刹住车,脑袋磕到他肩上,“啊”地捂住额头痛叫一声。

“我喜欢安静。”周晋珩转过去,冷着脸对他说,“最好以后能把家安在荒山上,没人打扰。”

易晖被吓得缩了缩脖子,等到周晋珩转回去继续大步向前走,他揉了揉脑袋,立刻抱着玩偶跟上:“山啊,我也喜欢山,等我卖完画有钱了,在山上建一座小房子,邀请你来玩好不好?”

旁观的周晋珩想上前告诉他这是随口说的别当真,一阵天旋地转后,无预兆地又来到下一个场景。

在一家咖啡馆里,他们结婚前最后一次见面。

易晖学着周晋珩要了一杯冰美式,张嘴喝了一小口,苦得直皱眉,见对面的人喝了半杯神色毫无变化,忙收起自己过分夸张的表情,状似无意地询问他的爱好:“你平时都喝这个吗?”

周晋珩不是来跟他聊天的,想着父亲的话,直截了当道:“我们结婚吧。”

刚咽下去的咖啡呛在喉咙口,嘴里瞬间溢满苦味,易晖眼泪都要下来了,心里却甜得冒泡,没等咳嗽停下就捂着嘴连声说“好”。

过一会儿后知后觉自己答应太快不够矜持,看一眼对面坐着的英俊男孩,又害羞地收回目光,然后忍不住再看一眼,鼓足勇气小声问:“那你……你喜欢我吗?”

周晋珩稍显讶异,随即勾起嘴角笑:“喜欢啊,当然喜欢。”

听到想要的答案的易晖也咧开嘴笑,错过了他笑容里一闪而过的轻蔑,就像之后的周晋珩忽略了那样真挚浓重的一份爱一样。

醒来时窗外太阳当空,周晋珩浑身冷汗,喘着气抬头看一眼时间,从躺下开始算才过去不到一个小时,他却在梦里过了三年。

抬手遮住眼睛,黑暗中,梦里未尽的画面还在眼前层出迭见。

他看到易晖缩在小屋的角落里,背抵着冰凉的墙面,一遍一遍地拨打一个早已关机弃用的号码。

山间夜里阴冷,易晖只穿了一件薄衫,嘴唇冻得发白,手也抖得厉害,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流下慌乱害怕的眼泪,然后又赶紧用袖子擦去,像是担心待会儿有人来,他不想让那人看到他哭的丑样子。

何况今天还是那人的生日,他不能哭。

他把耳朵贴在墙上,希望能听到脚步声,可山上风大,只能听见草木摇晃摩擦的声响。过了一会儿,他闭了闭眼睛,再次睁开时,随着眼眶里含着的一点泪消失,期待的光芒也黯淡下去。

他拿起手机,算算时间还没到,怕太过频繁会打扰那个人,僵硬的手指磕磕绊绊地在数字键上按下“110”,准备按下拨通时,忽而想起自己是个大人了,小孩子才找警察叔叔,挣扎片刻,还是将号码删去了。

他等啊等啊,锁上的木门始终没有被敲响。

等到浑身冻得没知觉了,呼吸变得微弱,眼睛都睁不开,甚至用力捏自己的大腿肉、狠狠咬嘴唇,强迫自己清醒都做不到。

迷糊昏聩中,他有点信那些人说的话了。

又过了一会儿,或许是想明白了,亦或预感到什么,他强打精神点开短信界面,脑袋抵着墙面做支撑,用冻僵的手指迟钝地敲击键盘,给远在首都的哥哥发短信——

【哥,他对我很好,以后你不要再管我了】

只要这样,哥哥就不会怪他了。

发完短信,易晖最后拨了一次那个号码,在耳畔忽远忽近的急促嘟声中,努力扬起嘴角,用嘶哑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对着冰冷的空气说:“生日快乐。”

再次来到s时郊外的青黛山脚下,警察已经撤离现场。

找到房主家时,房主隔着门不胜其烦地说不接受采访,周晋珩说要把那小木屋买下来,并报了一个不小的数字,门立刻就开了。

走在曲折陡峭的山路上,房主在前面领路,时不时回头向周晋珩吹嘘:“这房子真的不错,冬凉夏也凉,你们有钱人不都喜欢这种自然风光吗?放假的时候来住两天再好不过,那个词叫什么来着?哦对了,返璞归真!”

到地方打开门,又换了副面孔,一脚还没踏进屋里就着急要走,生怕撞鬼似的:“钥匙给您放这儿了啊,屋里我找人打扫过了,死人味也差不多散干净了,您要是介意,可以把这里头的家具都换掉,小心点儿,别让城管看到来查违建就行。”

絮絮叨叨说了一堆,周晋珩几乎没听进去,房主说的什么死人味他也没放心上。

他是来求证的,求证易晖并没有那么喜欢他。

他对易晖一点也不好,为了人身自由哄骗他订婚,占尽便宜还不知足,由着性子骂过他、伤过他,让他哭了不知多少回,还害他被自己的朋友看不起,被那样折辱、欺负。

他有什么值得喜欢的?易晖是有多傻,被那样对待还喜欢他?

周晋珩挖空心思搜刮借口,以此证明易晖没那么喜欢他。只要没那么喜欢他,就不会因为他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