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填平基坑,就可以按照原计划,在安全屋外面堆垒一座五米宽,九米高的巨大石墙,嗯,想想就壮观,那才是完整的安全屋呀。
等到李斯文返回树屋,豹爷也前后脚的返回来,只是今天它叼回来的不是大角鹿,而是一个人,快死了的人,气若游丝,另外,有点眼熟。
上前一看,他就愣住了,这不是那谁吗?那谁来着,莽汉领主手下最忠诚的小马仔,伐木小组的小组长,高级士兵宋虎,哦,他眉心处还有一道火焰护符呢,只是此刻他这火焰护符非常黯淡,不仔细看都看不见。
李斯文很好奇豹爷是从哪里捡来的这家伙?但他知道问也是白问,豹爷大概率是想把宋虎当食物来的。
“救?还是不救?”
斟酌片刻,李斯文决定救,原因很简单,只要宋虎离开莽汉领地超过二十四小时,就会被神像认定为叛徒,到时候宋虎额头上的火焰护符爆发,把宋虎变成一个怪物,那么他就可以用正义的名义将其杀掉,摸天工值发大财,这操作难道不香吗?
只是,豹爷你那目光是什么意思?
李斯文与豹爷对视良久,终于确认了一件事,那就是豹爷绝对没有想吃掉宋虎的意思,它把宋虎叼回来,只会有几个原因。
第一,包素珍在报恩,所以爱屋及乌,呕!草,李斯文绝对会剁碎了豹爷下酒喝!这种事情绝对不可能。
第二,豹爷认为这个人值得一救!因为他很有价值。
那么是什么价值呢?
能够被豹爷这个独行野怪认可的价值也就那么几个。
其一,宋虎也成了野怪,这必须是首要条件,否则别说冷峻的豹爷就是李斯文也会第一时间动手的,野怪与合法的npc那是天然势不两立的。
其二,宋虎当时正在做的事情得到了豹爷的认可,所谓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如果不同那还谈个屁,咬死算逑!
其三,宋虎曾经救过豹爷,于是包素珍在报恩,我呸!
“好吧,先救下来再说。”
救人什么的,对于目前的李斯文来说相当简单,拿了一枚消炎果,一枚止血果给宋虎塞嘴里就行了。
嗯,豹爷,你在瞅什么?
想吃果子吗?
想吃你就说呀,你不说——算了,给你一个。
扔给豹爷一个可以恢复体力的消炎果,豹爷激动的一跃而起,目光都变得不那么冷峻了。
凑,这厮留在这里果然是有原因的,但是,你吃了我的果子,那么每天送回来一只大角鹿,这要求不过分吧。
接下来,李斯文就把宋虎扔到阳台右边,与豹爷做个邻居,想进屋那是不可能的,至于能不能扛过这阴冷潮湿的夜晚,全看运气。
身为野怪,这可是入门的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