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桑桑要被直男审美气疯了,解释:“小香家是个奢侈品牌,不是卖调料的!那你说,超市里谁的鞋子好看?”
韩毅往周围扫了一圈,最后扬了扬下巴,说:“那一双。”
程桑桑顺着他的视线望去,首先落入眼帘的是一位将近四五十岁的大妈,穿着一条黑色的打底裤,配着一双平底布鞋。程桑桑目瞪口呆,问:“你确定是那一双?”
韩毅又分别给她指了好几双,在程桑桑看来都能丑出宇宙了。
但渐渐的,程桑桑发现了共同点。
她质问:“你是不是仇恨高跟?你是不是觉得我穿高跟鞋站在你身边太有压力?”
“屁。”
程桑桑说:“韩叔叔,我真的很质疑你的审美,什么眼光了啦,从来没人说过我的鞋子丑!我这双高跟鞋很贵的啦,虽然穿得累,但是搭配这条裙子绝配好伐?”
韩毅被她念叨了一路,终于在结账的时候没有忍住,吼了她一句:“我他妈就是不想你累!”
程桑桑懵了下,很快就反应过来,面无表情地“哦”了声。
“那你等会还背不背我了啦!”
“背!”
“哦……”程桑桑的嘴角忍不住弯了起来。
第二十七章
程桑桑说让韩毅背她, 只是口头说说而已。
大庭广众之下,傍晚时分超市附近人太多, 程桑桑没想成为人群中视线的焦点。她就是想和韩毅撒娇, 然后看他奈何不了她的模样。
程桑桑其实很少向别人撒娇。
撒娇是大多数女孩子的必备技能,而程桑桑小时候也是个爱撒娇的女孩儿, 尤其是程向磊还在的时候, 她隔三差五就要和程向磊撒娇。
“哥哥,我要吃糖!不!我就是要吃!你给不给买?”
“哥哥哥哥哥哥哥哥!”
“不给买要哭了啊!”
……
程向磊离开人世后, 程桑桑的撒娇技能像是突然丧失了一样。她不知道能向谁撒娇,又能怎么样撒娇, 好像怎么撒娇都是错的。她更倾向于当一个柔弱的小女孩, 弱者更容易得到别人的关怀和同情, 也许在紧要关头,不会第一个被抛下。
再后来,她遇到了韩毅。
韩哥哥也好, 韩叔叔也罢,她在他身上看到了三个字——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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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超市门口后, 韩毅真的蹲了下来,宽厚结实的背完全展现在程桑桑的面前。
程桑桑迟迟没有爬上去。
韩毅重新站起来,转身看她。
她笑意盈盈地说:“刚刚走得挺累的, 可是现在不累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韩叔叔你担心我,让我一下子就不累了。不用背我了啦,你牵着我走。”
她伸出手。
傍晚的余晖笼罩在她的五根纤纤细指上,指甲修得平整圆润, 小巧又可爱。
韩毅看了眼,说:“善变。”
“是的啦,女人就是这么善变的啦,你牵不牵了啦!”
宽大的手掌覆了上来,五根纤纤细指被握住,微微一挪,又变成了十指相扣的姿势。他牵着她往天桥下走,左手拎着超市的大塑料袋,看起来沉甸甸的。
天桥有一条长楼梯。
两人拾级而下。
程桑桑很安静,没有说话。
这条长楼梯她走过很多遍,可走再多次,长楼梯也仅仅是长楼梯,阶梯的数量不变,连风吹雨打的痕迹也一模一样,但今天不一样,身边有了一个不同的人,被他牵着手,此时此刻前所未有地心安,阶梯还是那么长,最后一级也依旧缺了道口子,可就是不一样,一切的一切,闷热的夏季,路过的行人,就连在天桥上哭闹的熊孩子也如此可爱。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那样的一个人,牵上了手,哪怕下一刻是世界末日也觉得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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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天桥后,韩毅拦了一辆出租车。
他和司机说了一个地址。
程桑桑有点怔楞。
她原以为和韩毅买了菜后,回她家做饭的。可眼下韩毅报的这个地址,和她家的距离隔了十几公里远。程桑桑是知道的,韩毅在陆地上没有家,他从不记提及自己的家庭,而且他热爱海洋,一年里能在陆地上待两个月已经算久了。
那一年,程桑桑在宋家遇到韩毅,也正好是宋娴父亲极力邀请韩毅过来的。
那段时间,韩毅一直住在宋家。
后来她和韩毅谈恋爱,每次滚床单大多是在外面开房,程家附近的酒店,程桑桑至今都很熟悉。
如今八年一过,韩毅忽然念出一个住宅小区的地址,程桑桑不由问:“我们是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