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尘对照着册子熬药制汤,满头大汗地总算弄出份合格的。指使着阿郎加水,加药。泡澡澡,马杀鸡,都是这家伙享受,他不忙和谁忙和?
阿郎豪爽地又脱个光光,跳进棕褐色的汤水里,呲牙咧嘴,胡渣乱翘,一副又爽又痛的德性。
程尘哼哼几声,撸起袖子准备开干,这辈子加上辈子他最熟悉的穴位就那几句:“为革命保护视力……挤按晴明穴,按揉太阳穴、轮刮眼眶。”其它的穴位,咳,郎啊,你自求多福吧!
好在人老史大夫说了,按错不要紧,最多感觉不到位,按对了肯定特别舒服。那就试呗!
眼前曾经消瘦的男性身体,已经在近期好鱼好肉好休养的滋养下,慢慢生出薄薄一层肌肉。不那么强壮,而是均匀地分布全身,尤其是臂膀上的肱二头肌,和小腹上的。
程尘默默数了下,一二三四五六!倒吸一口凉气,这才几天功夫,就偷偷长了六块腹肌,这是对他这种一块圆滚滚腹肌的青葱少年,无声的嘲讽吗?还有人鱼线!再往下,噢!特么狗眼又要瞎。
程尘羡慕嫉妒恨地双爪搓成尖,啊打!重重按在,呃,百会穴?腹诽归腹诽,手下可不敢轻乎。他慎重地先轻轻按压,试探着问:“舒服吗?是不是这里?”
“嗷~~好舒乎!”嗷嗷叫的某人爽得嗓音都走调了。
程尘一头黑线,至于么你,别把狼招来!就算没招来母狼,让邻居半夜投诉夜间某些生活太high,这什么影响,啊?!哥这辈子还是在校未成年呢!
好在房子质量好,隔音相当不错,某人又被威逼闭嘴,总算没闹出什么不和谐出警事件。
就这么摸摸捏捏,掐掐按按地走完大半套,肚脐眼“神阙”穴这儿又出幺娥子了。
程尘瞪了眼精神振作、极为辣眼的玩意,威胁道:“‘神阙’归正,导灵入理。懂?是叫你‘归正’,不能有邪念。再这么支棱着妨碍哥干活,信不信以后让你导尿入x!”
“它,它太舒服了,就不听话。我,我也没办法!”难得地,大老爷们涨红脸吼了一声,但立即又鹌鹑了,忧郁而伤怀地望着为难人的恶霸。
“怕了你了,吸气,放松……”克服重重障碍,程尘汗流浃背地完成了第一次药浴程序。此次最大的成果,就是他完全确认——躺水里的这家伙不用再补肾了,一点都不虚!
躺水里享受得俊脸红扑扑的家伙,赶紧狗腿地递上毛巾,学着程尘刚才的手法,反过来为他捏捏肩,按按脚,一边说:“程尘辛苦了!谢谢程尘!”
那双大手有力又按得恰到好处,程尘享受得差点也嗷出声:“为人民服务!”
果然舒坦!
※
那么怎么才是调教自己专属启灵师的正确打开方式呢?
程尘查了许多资料,又旁敲侧击地咨询了勉强属“行内人士”家属的朋友们,记了整整一个小本本,有了个大致的概念。
灵师——也就是灵文的作者、文豪大师们,在培养选择启灵师时,前提当然是孩子必须要有“灵感”——对灵的敏锐感觉,然而最重要的考虑却是文人与启灵师之间的“灵性相合”。
这种相合,自古以来都是以文人的感觉为主,主观判断。近年来虽然有了些奇奇怪怪的测试方式,但失真率相当高,主流还是文人依靠真正的第六感,实现与启灵师之间的相互选择。
这种主观上纯感觉的判断,难免会有失误。为了避免文人辛苦栽种培养了十几年,结果启灵师长大后灵性越来越不相合这种倒霉状况的发生,越是大家族出身的文豪大师,就越是会广撒网,多捕鱼,先培养一堆,再慢慢选择淘汰。
最终在他们身边剩下的启灵师都不会太多,少则三五个,多的也不会上十。竞争上岗如此激烈,文人的地位又如此崇高,更兼如师如父,那些被淘汰的准启灵师即便有大笔报酬,也难免下场难堪,更不用说难得一见的叛灵师了。
阿郎是叛灵师,本有“灵感”,这毋庸置疑。哪怕灵性反噬后精神大损,但“灵感”不可磨灭。
“灵性相合”则是文人与启灵师相互选择的第一步。
想起当日绕着自己转圈,依恋不舍的小绿狼,程尘笑而不语,他们之间的障碍早就在彼时懵懂中,已不知不觉地跨过。
“灵性相合”是完全没问题,他就担心合得太过,都快成年糕了。
选择了启灵师预备役后,文人就要开始选择适合的灵文,将写文时萌发的文意,与文中所表达的情感、传达的意图,一点一点地教导给选好的小苗苗,让他们熟悉自己的文意与灵性。
慢慢磨合,常日颂读,水滴石穿,自然灵意相融。到了这一步,就可以试着让初成的启灵师颂读他灵师的文章,为他人启灵。此时,启灵师的灵效——即用他的灵师文章给人启灵的效果,就可以大致测试出来了。
对阿郎来说,叛出灵师,就等于将原来灵师在他身上的印迹全部抹除了。一张白纸,哪怕是被弄脏又再擦拭干净的白纸,也比没有纸,或是纸上已作满他人画作的好。
至于适合的灵文,除了《小王子》再没有更完美的选择。
第38章 入班考
明亮的暧色灯光下, 程尘按着动弹不休的阿郎,开始为他讲解《小王子》。斗争好一会儿, 终于放弃治疗,任这逆徒和老师头挨头肩并肩地听课, 还不时地悄悄捏捏老师小耳垂, 揪揪老师的衣角。
这一版本改编的《小王子》,它的灵魂属于那位战时的法国飞行员作家——安托万大师,在灵书的情感上,它也属于程尘。
要为自己将来的专属启灵师讲解,最主要的目的当然是要让彼此的灵性共鸣。在简单讲解完安托万大师写出这本震撼心灵的忧伤童话, 主要的情感背景后, 程尘与阿郎分享的是他融入其中的情感。
那位失去自己星星的小王子, 迷惘而孤单, 他随意地旅行,漫步在陌生的宇宙,遇到种种奇妙的事。遇到温暖的心意,也遇到无可奈何的远离。他曾经喜欢玫瑰,也种过好多漂亮可爱的花, 但直至小王子丢失了自己的星,也没找到那朵能让他珍藏爱惜的花。
在陌生的星星上,梦里总是那个曾经温暖的家。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只瘦骨嶙峋,毛发纠结的流浪野狼。
“那是我。”阿郎指着泛起淡淡金光的字迹,坚决肯定地点点头。
“是啊, 那是你。可惜我不擅长画画,要不然在书上画个萌萌的大野狼多有趣,哈哈哈!嗯,我们彼此驯养。我见到毛茸茸就想起你,你见到金色的麦浪就会想起我。从此,我们都将不同与其他的任何人。”
“不,不会想起你。”阿郎认真地说。
“哈?!”程尘有点尴尬,哥啊,你这么不搭戏,导演知道了没盒饭的。
阿郎望向窗外只点缀了几颗星子的浓重黑夜,说:“你的头发是黑色的。我看见麦浪不会想起你,只会想起你给我的包子。在黑夜里我就会想起你,想起你黑色的软软的头发,和星星一样明亮,会笑的眼睛。”
程尘默默地看着他,良久,把胳膊伸到他的眼前。嫩嫩的小白胳膊上,起了一个个鸡皮疙瘩。
“乖,少看点没营养的言情剧。台词很好,以后遇到喜欢的姑娘就这么说,一定能让她高兴。嗯,另外谢谢你每晚睡前都能想起我,以及你要是能不想起我,然后能一个人睡那就再好不过。”
“那你高兴吗?”阿郎执着地要问个答案。
“哈?!噢,你能这么想,我挺高兴的,总比你看见包子就想起我好多了。”程尘看了看他,无所谓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