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1 / 2)

而陈瑜至今仍记得很清楚,当年那个带头起哄的人,正是高煜。

此时见到高煜,陈瑜倒是被勾起了几分怨念,没好气地道:“你小子怎么来这里了?我记得你家离这里起码有半个小时的车程吧?”

高煜依旧嬉皮笑脸的,答道:“来特意看你啊,不感动吗?你这样可太伤我的心了。”

陈瑜眉毛一挑:“得了吧,你又不是神仙,怎么知道我会在这个时候出门?又没事先约好。”

高煜这才如实说道:“本来是来接小丽出去玩的,不过她又临时改变主意了,丢下我去跟她那些女性密友出去逛街,叫我直接回去,我想着你也住在这附近,就来过来看看能不能撞上你。”

陈瑜知道,高煜看着有点花,对于女友于丽却呵护备至,可以算是“二十四孝”的模范男友了。

他跟高煜这么嬉闹一番,心底积攒的郁气倒是去了不少,脸上也不再布满阴云。

这一下,陡然却觉得肚子有点饿了,正想好好安抚五脏庙,只听高煜说道:“看来你也没什么事的样子,走,一起去吃个饭吧。咱们也算好久不见了。”

陈瑜也就答应了。

103八十五剥茧抽丝

晚饭吃得还算尽兴,高煜请客,弄了个包厢,叫了不少海鲜。

陈瑜慢慢饮着啤酒,心里倒是有点怀念起在小说世界里的清淡食物来。调味品是没有现代这么多,但味道着实不错,摆的样式也像一幅图画似的。

吃过晚饭后,陈瑜跟高煜就各自回家了。作为多年的好友,高煜已经很了解陈瑜的宅属性,也就不浪费口水邀请他去外面玩了。

陈瑜一个人漫步回到家里,按照习惯开启电脑,打开正在连载的小说文档,却不禁立刻发起怔来。

……他此时实在提不起心思去写文。幸好之前还攒了点存稿,可以不必担心断更的问题。

鬼使神差的,陈瑜打开了网页,搜寻到了他的第一篇小说《剑惊天下》——也即是楚云霄作为主角的那篇小说。

这是他的第一篇小说,也是他的第一个坑文。还是当年他在大学时抽空写的,曾经耗费了不少心血,光是为人设/场景/武功/法术等等都写了好几万字,后来因为赶毕业论文才暂停了更新,等到论文交上去了,却蓦然失去了动力,就彻底坑掉了。

之后陈瑜索性弃了这个名叫“执笔落墨”的马甲,起了个新笔名叫“暮雨”,继续一个网络写手的写作生涯。

当然,后来那些文,他都完结了,而且还保持了日更五千,否则也混不到签约作者,虽然目前达不到大神级别,但也勉强算是半个粉红了。

虽说写的文多了,也渐渐有了一点人气和固定读者,但陈瑜心里最喜欢的,也至今印象尤深的,还是最初的那篇永远坑掉的《剑惊天下》。

甚至当初连载《剑惊天下》的时候,他都做不到日更,因为学业忙,也因为不想写崩了脑内设想好的情节,每一章总是反复修改才能发表出去。

而陈琳,也只追过那一篇《剑惊天下》。后来的文人气再高,陈琳也是不屑一顾地评价道:“各种随大流的情节,简直无趣至极,让人看过就忘!”

可是此时,陈瑜才点开《剑惊天下》的第一章,看到那些陌生又熟悉的文字后,倏然觉得他无法再看下去了,也无法面对任何有着楚云霄的小说情节。

陈瑜沉默了一瞬,找出昔日“执笔落墨”的账号与密码,在作者专区登录进去,删文以及笔名自杀。

反正这篇文已经坑了好几年了,也没什么人气,他也不用怕读者的怨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