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1 / 2)

锦枭 落日蔷薇 2189 字 18天前

霍锦骁伸手扒拉起篾箩里的东西来,漫不经心道:“我在想早上巡航的船员急匆匆回来去见祁爷,不知道发生了何事。”

篾箩里装着剪好的窗花和一碗粘窗花用的浆糊。窗花都是红纸剪的,有双喜的字样,也有喜雀绕枝、龙凤呈祥的花样,都是吉利的图案。

“你现在是待嫁的新娘,操这些心做什么?先操心操心你自己的婚事吧。岛上的事务横竖有祁爷他们在,这天塌不下来。”温柔把刷浆糊用的毛刷子塞进她手里,“快,帮我贴窗花。”

好日子临近,她这小宅已基本修缮完成,重新粉了墙、铺了砖、刷了漆,桌椅床榻妆奁柜橱俱是新的,宅子虽然小,但里边放的东西都是上好的,倒有些小家富贵的气象。

“哦。”霍锦骁随手拿起窗花,刷上浆糊,往窗上贴去。

她记得自己从前对婚事很是期待,甚至躲在闺阁里悄悄地剪过窗花玩,也画过嫁衣的花样子,怎么事到临头,她竟然没了感觉,好像在完成一件索然无味的任务。年轻时满心的期待,好像装满水的罐子,不知什么时候罐底裂了,那水慢慢渗走,等她发现时,这罐子已经空了。

“快快!”外头传来吱吱喳喳的笑声,像枝梢的雀鸟。

“怎么了这是?”温柔抱起被扔在竹站椅里自得其乐的小酥酥,往外走去。

“温柔姐,小景姐,嫁衣好了,快来试试。”宋樱嘻嘻笑着,同两个小姐妹捧着厚厚一撂衣物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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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她大婚之日只剩七天,这嫁衣宋樱带着两个小姐妹一起赶工,总算做完。

上好的大红锦缎,几乎没有绣花样,什么龙凤图一概没有,因为时间不够,倒是红盖头上绣了幅小小的百鸟朝凤图,四角挂着珍珠流苏。

“魏大哥那套,我已经让大良送过去试了。”宋樱笑着把衣裳一件件挂到桁架上,“你也快试试,若有哪处不合身的,我们好改。”

她说着欣赏了一遍自己裁的这嫁衣,不无遗憾:“可惜了,时间这么短,要是多给我些时间,绣上百子图或者百鸟图,再加上如意纹,那才叫一个漂亮。”

霍锦骁从后头走上来,站在这袭嫁衣前,被那红艳艳的颜色一照,心里终于浮起些期待来。

她还从没见过东辞着红衣,不知会是什么模样。

“这嫁衣已经很美了,樱樱,辛苦你们。”她伸手抚过嫁衣。

锦缎如水,绯色如霞,纵不上半点刺绣,也是美的,像笔尖沾上的一抹朱砂,在雪浪纸上大笔挥就出的胭脂江山,装着女儿柔情。

“快试试。”温柔催道。

霍锦骁点点头,褪去身上穿的家常袄裙,由着她们将嫁衣一重重穿到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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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吱吱喳喳全是女人的笑语声,夏日午后的炎热被驱散,冰湃的瓜、沁凉的酸梅汤,还有喷香的瓜子,足够消磨整个下午。

霍锦骁被人按坐在妆奁前,看着镜子里改头换面的女人。她几乎认不出镜中一身红衣的女人是自己,明明心里很平静,可脸颊上明晃晃的红晕却又从何而来?还有眼眸里的潋滟波光,眉心里的雀跃欢愉,都是为了什么?

“好美!”宋樱不加掩饰地赞道,满眼艳羡。

霍锦骁本来就美,只是平日里习惯了简洁利索的打扮,又没什么架子,与她处久了,便很容易忽略掉她的容颜,专心一致地喜欢这个人。

“既然都换上了,不如把妆也上了,让我们先瞧瞧!”温柔瞧了半晌,一拍腿。

“好主意!”余者皆附和。

霍锦骁没有拒绝的权利。

女人凑到一堆,就爱研究个脂啊粉啊的,那是天性。霍锦骁跟男人堆里混了几年,好不容易回女人堆一次,觉得都跟不上节奏了。

她这妆奁里放了一大堆的香粉胭脂,全是簇新的,玉人轩的胭脂、净荷斋的螺黛、素雅集的香粉,还有瓶温柔自己淘澄的豆蔻,被七手八脚全都摆到镜前,一样样描绘上脸。

荆钗皆去,乌发披爻待绾,螺黛细细勾出烟墨远山,香粉薄敷如白荷出水,揉开的胭脂晕上脸颊,最后在唇上点出一瓣樱花,指甲盖儿染上豆蔻的红,像红色的蜻蜓翅膀。

少女盛妆,被人习以为常的美丽里透出夺目光彩,如同乍放的芍药,便同为女人,也难以移开目光。

温柔拿梳子梳她披爻的长发,可惜凤冠未送到,否则便能提前一睹她着嫁的模样。

宋樱嘻嘻笑着把盖头披到她头上,后边的姑娘打趣道:“恭喜小景姐,贺喜小景姐。”

“男才女貌,天作之合。”另一人附和。

“呸,魏先生也是有貌的。”宋樱怼了句,自己先笑了。

霍锦骁看到盖头里红色的光,恍恍惚惚地开口:“你们别闹了。”

声音都是娇俏的。

“小景害臊了!”温柔也笑了起来。

浅慢的光景,每一寸时光都温柔愉快,心被填满,淬着蜜汁,甜得人倒牙。

霍锦骁眨眨眼,难得安静。

宅外却传来隐约的叫唤,隔着整个天井,也不知那声音如何传到屋里的。

声嘶力竭的喊声,生怕她听不到。

“小景,出事了!”

————

平南岛有个魔鬼崖,是岛上最高的一处悬崖,山崖一侧临海,崖底是翻滚的海浪,在峭壁上撞出无数碎白的飞沫。

为什么叫魔鬼崖?

不是因为悬崖危险,是因为魔鬼崖下的水域,直通海坟区,与海坟区的水有着相同的性质,暗涌无数,像张无形的巨口,人一落口便被吞噬,连尸体都浮不出来。

所以叫魔鬼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