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2)

毕竟在老一辈人眼里,沈砚行那个卖古董的延和居实在算不得什么搞研究,只会将他一身的本事埋没。

“梁伯伯好,还没回去呐?”沈砚行主动打着招呼,平时有些似笑非笑的眼神早就收了起来。

梁馆长背着手在馆里转悠,这是他每天都要做的事,闻言笑着应道:“我转转,阿行你回去要注意安全。”

沈砚行笑着应了两声,总算出了博物馆的大门,他去停车场开车,在停车场门口看见了有些眼熟的影子。

是刚才认出他来的那个小姑娘。

她正站在路边啃着烤红薯,红色的围巾在半空中晃荡,他抬起头来看了看在隆冬时节里蓝得出奇的天,忽然有些怀念远方温暖岛屿上湿润的风和空气。

但对于她来说,恐怕那是一辈子都不愿意再提及的地方罢。

他又往那边看了一眼,远远的见她正吃得开心,大约已经从失恋的阴影里走出来了罢。

手机铃声陡然响起,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从延和居打来的,“莫桦,什么事?”

电话那头的声音压得低低的,“老板,上次买了黄花梨玫瑰椅的张太太又来了,要见你,你看……”

“不见不见,你就说我回家去了。”沈砚行单手抄进口袋,语气有些不耐。

莫桦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挂了电话后又回头去同顾客周旋。

等沈砚行回到位于文玩一条街东北角的延和居,莫桦已经打发走了那位要见沈砚行的客人,但客人本来还想买其他,却因为没见到沈砚行而作罢。

但沈砚行并不在意,只笑着道:“做买卖都看缘分,穆牧呢,哪儿去了?”

“上周订了套海南黄花梨家具的章先生来提货,穆牧帮忙送过去了。”莫桦倒了杯白开水放在他面前,又继续忙手里的事。

莫桦和穆牧是延和居仅有的两位员工,莫桦是熟人介绍来的,知根知底,穆牧则来历成迷,是沈砚行多年前陪同父亲前往考古工地时从一帮子地痞手底救下的,此后就一直跟着他。

穆牧没说过自己的身世来历,沈砚行猜测或许是他讳莫如深之处,也就从来不问,只通过在省厅的好友辜俸清暗地里查了查,发觉他除了当过几年混混又因为打架斗殴进过一次看守所,并没什么大的不妥,便放下心来。

沈砚行起身去逗了逗拴在门口的藏獒旺财,然后在店里四处走走,颇有些闲得慌的意思。

延和居位于h市文玩一条街的东北角,门口有两个门当,门当的顶部被摸得光滑锃亮,门楣上黑底烫金的招牌用行书写着“延和居”三个飘逸的大字,门口两侧的对联上书“乘时堪博古,入世亦居奇”,俱是沈老爷子的手笔。

这原是沈家的旧居,门窗雕梁画栋,是前堂后院的格局,中间是宽阔的院子,原也是后来被发还的家产,后来经过修缮,倒也还能住人,只是有些破旧。

十年前沈砚行决意开一家文玩店时被他要了过来,再由他找人修缮,在原建筑物的基础上修旧如旧,倒很有些古玩店的样子了。

专卖些玉器和陶瓷,古画古琴也有,又还偶尔会有些红酒名表,店里大都是酸枝木打的架子,东西都随意的摆放着,又另辟了地方给沈砚行招待客人和自用,愈发显得凌乱。

莫桦本来是个爱好整洁的姑娘,说了几次,沈砚行不当回事她也就作罢了,只累了来的客人,总要把架子都看一遍才知道有没有心仪的物件。

格局凌乱得看起来像是要骗人,实则了解的人都知道过不了沈砚行眼的东西绝不会出现,每一样东西也就三两款式,到了最后,几乎都是在做熟人生意。

他转了一圈回到柜台前,莫桦已经整理完当天的营业记录,锁好柜门道:“那我先回去了?”

沈砚行点点头,扭头张望了一下外面的天色,点头道:“去罢,我一会儿回家,明早晚点过来。”

等莫桦走了之后,他喂过了旺财,也锁门回了沈宅。

沈砚行出生之前,沈家已由旧居迁往h大附近的一条胡同,据闻是祖母娘家留下来的遗产,已有百多年历史,可惜年代久远,建筑物内部有些地方早已腐坏,后人索性改建,这才成了如今沈家两层小楼的样式。

他一进门就听见母亲提到他,“阿行怎么还不回来,别是又去哪里野了罢?”

“他都这么大了,想去哪里就去嘛,妈你别太担心。”回答她的是沈家大哥沈砚书。

沈砚书不是沈家亲生的孩子,是沈父三十四年前在考古工地捡到的弃婴,觉得可怜便带了回来,彼时家里没孩子,沈母舍不得把婴儿送到福利院去,便养了下来。

转年就有了沈砚行,家里就让他们两兄弟一道长大,因为有一个不是亲生的,沈兆轩夫妇俩对待两个孩子便格外小心,生怕让哪一个心里有了疙瘩,磕磕绊绊的,好容易才养大两个孩子。

兄弟俩感情是极好的,沈砚行站在门口处笑着搭了句话,“我哥在你跟前还不够啊,非得把我也拴在这里?”

沈母被他的突然出声吓了一跳,抚着心口转头骂他:“你说说你,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跑到外地去,你要是有你哥一半省心,我怕是能多活十好几年!”

又来了……沈砚行在心里暗暗叹气,望了眼大哥,盼着他将自己解救出去。

沈砚书接到了他的求救信号,忙走了过来,道:“那个……妈,我有本新收的琴谱,想让阿行帮我掌掌眼,先去了啊……”

说着便拖着沈砚行逃也似的进了书房,然后背靠着门苦笑不已。

“我看你好像心情不错?”他喘了会儿气,看见沈砚行正笑眯眯的把玩着书桌上那只红玛瑙瑞兽镇纸,有些奇道。

沈砚行手一顿,愣了一下才点点头,“是不错……”

顿了顿,他突然主动解释道:“遇到了个挺有趣的小姑娘。”

他将遇见叶佳妤的前因后果和盘托出,摇着头笑叹道:“你说奇不奇怪,这年头还有人这样谈恋爱,不累么?”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沈砚书撇了他一眼,“再说,人家小姑娘这叫有毅力,是那个男的走了宝。”

沈砚行又叹了口气,“行罢,我是个只会赚钱的商人,不懂你们这些情情爱爱。”

“你老实告诉我,你真不是因为被那据说丧天良的前女友甩了,所以才看破红尘?”沈砚书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道。

沈砚行一哽,十年前他大学刚毕业没多久就被女朋友甩了,原因是他穷——她并不知道沈砚行出自怎样一个家庭,更不知他家有些东西只要一脱手就够他们吃一世。

沈砚行当时一气之下连保送了的研究生都没去读,收拾包袱回了家,被父亲和祖父一顿好打,这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是与他家有些交情的人都知晓的,更让沈砚书和两个发小笑了十年有余。

起初他还会脸红,到了现在,他只会嗤一声,平淡道:“这世上有的是走宝之人。”

说罢他睨了一眼沈砚书,凤目一扬语带笑意,“别光说我,你和容家小丫头怎么样了,以前你们不同城市不同学校她被抢走就算了,现在可是近在咫尺她又一个人,你怎么还在这儿?”

这回轮到沈砚书神色变了变,沈砚行说的是和他们一到长大的小妹妹,他喜欢她的事藏得好,除了沈砚行没人知道,可这事也快藏不住了,偏生小丫头一点察觉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