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个,绑匪被诱骗回来时,门响了一下,正好你出去了,然后绑匪就返回电梯,下楼劫持了陆有鱼。
我想,大概是因为绑匪看到了你,才退回了电梯里,你穿着便服,就算出现在楼道里也正常,为什么他会退回去,除非他认识你,还知道你是警察。
第三个证据:我读了很多遍这本笔记,你撕掉的那几页虽然很关键,但是,其他部分其实也提到了马仔。
刚开始我以为这是一个大众意义上的马仔,直到后来,联系上下文,我才断定这个马仔不是一群人,而是一个人的名字,并且他在里面起到的作用很重要。
最后一个证据,就更直接了,他为了自己的儿子少判刑,亲口说了你的名字。”
老马低了头。
没有反抗,此时反抗已经没意义了。
毕竟,他已经深入敌区中心了。
他就地蹲了下来,颤抖着点了一根烟。
“我还以为我躲过去了呢,过几年就要退休了,哎!人果然不能做错事。”
那是青涩少年时,意气飞扬。
一朝入了毒帮,跟着社会上打拼。
直到有一天,他被安排进了警局做卧底……
能够进入到黑帮的,确实很有几分本领。
他很快就在警局立足了脚跟,给黑帮悄无声息的传递情报。
后来,其他人金盆洗手了,他分了一笔巨资,却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当警察。
这一当,便当走了好几任队长。
他也不想升迁,升迁了麻烦,各种审查,很容易暴露。
他潜心待在这一小方天地,自得其乐,空了看看书,忙了破破案。
日子也挺有趣。
直到何锦年把那件十多年的案宗,拿了出来交给安苏。
没想到她竟然破案了。
老马吸完了最后一根烟,把烟头狠狠扔在地上,“走吧!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