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2 / 2)

失婚 撒空空 2596 字 23天前

董承业与圈圈的事太脏,是我心中永远也过不去的那个坎,就算是我们复合,也会因为这件事发生无数的争执。更重要的是,董承业可能与圈圈藕断丝连,甚至也可能认识更多的圈圈。这是有很大可能性的,因为男人的责任感是天生的,是自小的家庭教育养成的,所谓的男人出轨一次便会有第二次,那是因为有责任感的男人根本不会出第一次轨,而没有责任感的男人自然会持续不断出轨。

我可以想象到我和董承业复合后会整日因为这些事情而争吵,小猴子并不会因为我们的复合而得到一个完整的家,她得到的只是一个充满了争吵猜疑谎言与背叛的看似完整的家庭。

我决心已定,再也无法改变。

董承业终于返来,载着我再次去了民政局。离婚证办得很顺利,那两位热心的工作人员再没有多话,很快便将离婚证给了我们。

我看着结婚证与离婚证上

自己的两张照片,觉得感慨,不过一年多的时间,整个人居然沧桑了好多。

都说女人是花,男人是土。

看来董承业这块地盐碱太多,果然不适合我这朵喇叭花的生长。

开车送我回家的途中,董承业和我默默无言,我原本以为自己已经想得比小猴子的开裆裤还开了,谁知却还是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我们竟走到了今天这步。

而董承业,也边开车边默默地吸着鼻子,擦拭着泪水。

不知为什么,我想起那年春节,董承业因为他亲生母亲而与父亲发生了激烈争吵,夺门而出。我赶紧去追,在楼梯口处拉住了他。他将近一米八的个子,壮得跟头熊似地,结果抱住我直接将头埋在我肩膀上像是个受了天大委屈的孩子似地,呜呜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我知道,他是在委屈,他不懂自己为什么不能有个完整的家庭。

小婶婶说过,董承业小时候寄住在爷爷奶奶家,他姑姑姑爷以及小堂妹每天也会去奶奶家吃饭,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而董承业看着小堂妹的眼神里全是羡慕。

当年董承业在楼梯口抱住我哭的瞬间,我的心就软得不像话,那个时候我暗暗发誓,要对他好,要给他生儿育女,要让他有个温暖家庭。

可惜,他已经不再需要我对他好了。

当正式离婚后,我才懂得了董承业转变的原因。

董承业从小是个问题儿童,因为父母离异无人照顾,所以自小学起便是让老师头疼的学生,在校打架损害公物,转校无数次。他从初中开始沉迷于打游戏不肯上学,而且还认识了社会上一些混混。他爸没办法,便强制性地送十六岁的他去当兵。董承业是个思想很容易被环境左右的人,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坏人学坏人。因为当兵时与外界隔绝了五六年,他回来后整个人就变纯了,与以前的朋友也没了联系,整天就想着努力工作成家立业。我就在这个时间段认识了他。后来他调回d市,又与以前的混混朋友联系上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又变回了以前的董承业。

其实我始终相信董承业真正的内心仍旧是柔软善良的。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很爱哭,看《唐山大地震》时在电影院哭得喷出了鼻涕泡泡,结婚典礼时在台上也哭得唏哩哗啦。我想,这至少说明他容易被感动,而容易被感动的人,并不会怀到哪里去。

他不算是个坏人,却是个坏透了的丈夫。

所以离婚,是我们最后的结局。

下车时,我问他:“你要去看孩子吗?”

他撇过脸不愿让我看见他的眼泪,鼻音很重地道:“不看。”

我下车后,他一踩油门,快速离去。

这一次,我再也不用为想象中他回到d市后与圈圈缠绵的场景而难过。

因为董承业已经不再是我的丈夫,我已经失去了管他私生活的权利。

从此,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罢了。

从此,我就是个失婚妇人了。

上楼后,我给杨蓉打了电话,告诉了她我和董承业已经离婚的事实。她正在与白洪文同事的老婆做菜,准备给下班回家的两个男人吃。

那个白洪文的同事在去年出轨,他老婆与之闹了一整年,离家出走,大打小三,什么招数都用完了,终于让丈夫与小情人表面上断了。

而现在,两个受过情伤的女人欢欢喜喜地在厨房为伤害过她们的男人做饭,仿佛过去的那些糟心事从不存在般。

可是在那欢喜之下,是真的船过水无痕吗?还是说午夜梦回时仍旧意难平?

面对丈夫的出轨,因为不服从这个男权社会,我选择了一条与她们截然不同的路。

而但凡不同,就要付出沉重代价。

我知道,离婚是情感上痛苦的完结,却是艰难生活的开始。

挂上电话后,我躲在楼梯间里默默地哭着。菜菜寻了出来,又用她那三十六寸d罩杯xiong来安慰我。

“乖,别哭了。”

我怎么能不哭呢?

办离婚证的那几十块钱还是我掏的腰包,居然忘记找董承业平摊了!

☆、第二章 (1)(捉虫)

办理离婚后,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来悲春伤秋调整心情,我只想尽快卖房搬回c市。

那个时候只觉得f市处处都是回忆的陷阱,几乎每处地方都有我和董承业牵手走过的痕迹。

过往的甜蜜,全是今日的砒霜。

而且那个时候心里就有种预感——我与这座城市的缘分,已经消失。

那个时候,菜菜已经在f市陪了我大半个月,必须要回去云南。

临走时,她将手机塞给我,说她妈想和我说几句话。

菜菜妈是个很斯文的中年妇女,以前送菜菜来学校时还请我吃过饭,我很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