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3月,武汉黑色冶金设计院根据浙江省冶金厅(60)基字第320号文件提出的设计任务书,编制了《初步设计》(共六卷)。
《初步设计》规定,横钢年设计生产能力为:合金钢10万吨,铁合金2万吨,普通钢2.9万吨,并考虑以后的发展,生产钢材产品6.5万吨,锻材1万吨。厂内设炼钢车间(包括废钢处理和白云石焙烧)、铁合金车间、轧钢车间、锻造车间、机修设施和总图运输、动力供排水、仓库、通讯等设施。工厂近期水源为寿昌江,采用两级循环供水系统。工厂场地面积为42公倾(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77万平方米,建筑系数为23.26%。建筑物承重结构统一计算资料是:冻结保度200n/m,垂直风荷离地面20米以下为40kg/㎡,雪荷重为20kg/㎡。工厂定员3136人,其中工人2831人。按照1959年冶金部规定的工厂概算办法,以年产合金钢10万吨的规模计算,总造价3193.44万元,每吨钢投资319元。
《初步设计》先后经浙江省冶金厅(60)浙冶基第636号文件审核和冶金部(60)冶发展字第746号文件批准后,武汉黑色冶金设计院进行了施工图设计。